为深化全省专业市场服务提升行动,结合浙江省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实现我省专业市场服务的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规范化,定本试点标准。
一、便利化
(一)完善基本便利设施。市场周边配套停车场、公交站点、物流点、餐饮、休闲、酒店等服务设施,市场内配套便利店、公厕、服务台、休憩区、垃圾房、共享雨伞、共享充电等基本便利设施。(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建设厅、市场举办方)
(二)规范市场引导体系。标识标牌设置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浙江省专业市场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引导标识、标牌、公告栏(视窗)、咨询台、楼层图、查询终端、广告牌、广播等。引导体系应设置中英双语,并按需增设特定语种、配置引导翻译器或服务机器人。(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三)经营服务“一站式”办理。设置经营户从准入到退出“全周期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功能区,物业费收缴、转让转租、装修维修等服务“一站式”办理。根据经营户需要,引入金融、物流、仓储、法务、电子商务、供应链、品牌培育、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第三方商务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四)政务服务“一站式”集成。设置衔接市场监管、公安、交管、税务、城管、社保等政务服务的“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提供便捷的政务集成服务。根据市场经营户与客户需求,拓展商务、司法、外事、海关等“就近办”窗口或一体机的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市场举办方)
二、智慧化
(一)应用信息集成系统。应用集市场物业管理、客流物流车流、用水用电用气、经营户管理、咨询投诉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市场经营管理服务等功能的集中应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市场举办方)
(二)提供智能泊车服务。改造提升市场停车场软硬件水平,实现无感支付、空位感知、车辆寻找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建设厅、市场举办方)
(三)打造智慧导购系统。设置市场公众号、APP、二维码、导航终端等市场智慧导航入口,集成实时定位、实景显示、在线导航等功能,按需引入市场咨询、路线规划、食宿交通等信息,合理提升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四)建立线上交易平台。依托本市场APP、微信公众号、网站或第三方平台,整合市场实体门店和虚拟商铺资源,实现产品信息发布、线上线下联动、智能检索、实时对接、在线交易、在线结算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五)搭建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市场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加强与仓储基地、物流中心等平台数据对接,提升货运联运、接驳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省交通厅、省大数据局、市场举办方)
(六)建立智能安防系统。配置智能安防、消防设施,市场出入口、主要通道、营业场所等区域设置监控设备,具备对设施设备、人流的信息分析评估功能,具备市场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应急厅、市场举办方)
(七)实施阳光餐饮监管。在市场餐饮经营户的厨房、食材仓库等场地配置智能摄像头和物联设备,纳入阳光厨房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线上溯源、自动取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八)建设市场数据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高校、专业机构资源,共建市场大数据中心,实时系统分析产品、交易、仓储、客流、物流、金融和信用等市场信息,定期形成市场数据分析指标及报告,为政府部门、市场举办方、经营方等相关工作活动提供信息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市场举办方)
(九)设立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查询市场各类制度、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经营户奖惩、消费投诉处理等信息。(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三、人性化
(一)引入志愿服务。建立自愿者之家,引入并开展社会组织、群团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二)设立经营户之家。提供专门场地,为经营户为其提供休憩、交流、子女照护等便利。(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三)建立矛盾调解平台。在市场内成立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主动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提供调解服务。(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四)提供特别服务。配备无障碍通道、轮椅、母婴室、第三卫生间、AED设备、急救医药箱、微型医服点等设施设备,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别人群的关爱,可提供“一对一”人工引导服务。(责任单位:省残联、省妇联、省老龄委、省卫健委、市场举办方)
(五)提倡绿色。市场全面使用绿色材料,各类接触性服务设施、软装以及临时性搭建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有毒有害物质限值标准。场内全面使用型或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四、特色化
(一)建设创意设计空间。加强与设计研发机构、科研高校合作,按需建设时尚创意设计区、展示区和个性化定制区,为经营户提供更多创意设计服务。(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设立产品发布中心。引入国内外行业机构、企业、设计室等,定期开展新产品、创新模式发布,提升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三)共建直播基地。对接阿里巴巴、腾讯、抖音、斗鱼等直播平台,引入网红直播模式,建设直播基地,举办直播节启动、网红带货、现场商家直播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举办方)
(四)举办主题性活动。组织举办主题性或专业性的会展、节目、会议,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机构等参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举办方)
(五)培育夜经济模式。有条件的市场可培育夜间经济等新消费模式,从空间、时间拓展市场产业链、价值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场举办方)
(六)建设产业科普基地。设置特色产业文化展示区(点),展现地域经济、产业文化和产品特色,建设展示行业特点和产业知识的适合大众了解的公益性科普基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五、规范化
(一)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市场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与制度体系,完善专业市场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清洁消杀、垃圾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二)强化产品质量。加强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定期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缺陷产品登记,提供场内交易产品快速检测受理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三)打造知产保护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市场内原创产品进行登记保护,融合互联网、图像识别等技术,实现快速确权、快速维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四)规范消费投诉维权。建立“先行赔付”、“服务承诺”、等放心消费制度,多渠道受理消费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回访。(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五)实施信用奖惩管理。建立日常管理数据库,实施信用评定、奖优罚劣、红黑名单等管理方式,及时披露和公示市场各类不诚信经营信息。(责任单位:市场举办方)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施市场专业化团队管理,加强经营户守法、诚信等素质教育,定期开展对管理员、经营户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举办方)
地址:浙江湖州二环西路华悦广场6号楼303、304室
电话:17705828881
E-mail:lvpinsj@163.com